前天,一场特殊的离婚案在莫愁新寓社区残疾居民黄先生家里审结。先生夫妇在融洽的气氛中结束了他们29年的婚姻生活。在离婚协议上签完字后,妻子女士握着法官的手说:你们司法便民,我们非常感谢。

 

日前,女士向建邺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解除与丈夫先生长达29年的婚姻关系。女士说,丈夫先生自幼患小儿麻痹症,四肢行动不便。1981年,两人在双方父母的介绍下结为夫妻。1996年,丈夫先生不能行走后,住回到父母家中,与她和女儿分居。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14年,直到女儿走上了工作岗位,女士才想到结束这种形同虚设的婚姻生活。她的想法,不仅得到女儿的支持,也得到了丈夫先生的赞同。我们商量过了,他也同意离。我们没有什么财产,唯一的房子给女儿。女士说。

 

近日,女士来到建邺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开庭前,法官了解到赵女士丈夫的身体情况,决定将审 判庭从法院移到先生的家里,减少先生出庭的不便。前天下午2时许,建邺区法院审监庭庭长金泰文和朱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莫愁新寓小区,爬上6楼,敲开居民黄先生的家门。庭审中,坐在轮椅上的先生表示同意妻子离婚诉请。在征得先生和赵女士的同意后,法官当即起草了离婚调解协议书。先生和赵女士各自拿起笔,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庭审结束后,女士和女儿坚持要将法官送下楼。临别时,女士握着金庭长的手说:麻烦你们了。说实话,法院能上门开庭,我们想都没想到。(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