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邮法院向全院通报了2010年第一季度各审执部门及各法官的审判质效综合得分。通报点名要求排名靠后的两名部门负责人及五名法官按该院相关规定书面向院党组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办法。

 

近几年来,高邮法院党组狠抓审判质效管理,审判质效综合得分已连续两年位居扬州市七家基层法院首位。为实现审判质效的“三连冠”,并跻身全省先进行列,该院于今年年初研究制定了分别针对部门及法官的两个审判质效考评办法。根据这两个办法,每季度对部门及法官的审判质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院。同时,要求排名靠后的两个部门负责人及五名法官,书面向院党组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方案。

 

一季度审判质效通报发出后,在该院引起了较大的震动。上述被亮黄牌的部门负责人及法官已陆续向院党组提交了书面剖析报告。大家普遍认为,指标量化考核既考核到庭,也考核到具体法官,有利于将审判质效的工作压力传递到每一名法官,促使每一名法官与部门负责人共同思考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如何积极地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每个季度都给最后几名法官或部门负责人亮黄牌,既有利于这些部门或个人及时寻找原因,对症下药,同时,也是对排名在先的一些部门及法官的一个警示,提醒他们要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关注审判质效运行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