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日召开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五周年纪念大会暨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淮阴区法院被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该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注重把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关,强化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和参与案件审理,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素质和陪审案件质量,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公开、司法民主,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

 

一是精心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该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人大领导的支持,通过对参选人员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社会阅历、道德水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选任了47名人民陪审员。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陪审院队伍素质。该院每年根据培训方案,采取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以会代训的方式,帮助人民陪审员提高法律素养和处理案件能力;组织有丰富庭审经验的庭长和审判员讲课,传授案件审理应掌握的法律知识、审理程序、庭审要点等;组织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市中院组织的岗前培训,使47名陪审员全部取得了资格证书。

 

三是加强对陪审员的制度约束。该院针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特点,制定了《淮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办法》,要求人民陪审员自觉树立按时参加陪审的责任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参照有关法官回避制度的规定自觉进行回避,不利用职权上和工作上的便利,泄露审判秘密、当事人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不接受未经批准的新闻媒体采访,不发表有损人民法院和审判人员形象的言论等审判纪律和廉政纪律。

 

四是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机制。该院会同区司法局定期组织考核组,将考核等次也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逐件进行检查打分,将最终评查意见与人民陪审员见面,以期不断提高其案件陪审能力。同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个人业绩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人民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参加培训、调解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