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夫还债生邪念 职务侵占被判刑
作者:潘瑛 发布时间:2010-04-20 浏览次数:458
一名外来务工女子为了早日替丈夫还清百万债款,竟然一念之差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日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南通女子张某今年30岁,大专文化程度,六年前与丈夫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两年前,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在丈夫沉迷赌博后出现了变故,不负责任的丈夫欠下数百万元外债后,竟然狠心抛下张某母女,一走了之再无音讯。为了躲避上门讨债的各路人马,张某无奈之下带着女儿来到昆山打工,在苏州工业园区易通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担任出纳兼人事。然而好景不长,张某的行踪还是被债主们发现了。掏空两年来积攒的几万元存款后,可怜的张某筹钱无门,竟然在一次办理银行支票业务时动了邪念。2009年底,她利用自己负责保管公司现金及支票的职务便利,偷盗了由经理保管的财务印鉴,并使用现金支票侵占了公司资金15万元。之后,做贼心虚的张某寝食难安,于作案三天后向公司经理邮寄了一张借条,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又通过向朋友借款的方式退赔了1万元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人民币1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