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器电子干扰游戏机 盗窃游戏币出售被判刑
作者:吴丹 发布时间:2012-06-05 浏览次数:975
用遥控器对游戏机进行电子干扰,然后将游戏币窃走出售获利。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新型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李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3000元。
李某、胡某等六个小伙子因电子游戏结识,平时经常一起到游戏厅打游戏,2011年,李某在上海某游戏厅玩游戏时看目睹了别人用遥控器偷游戏币的整个过程,决定和朋友们 “大干一场”。李某在网上购买了遥控器和投币器,2011年11月初,李某开车带着胡某等人来到位于张家港步行街上的动漫游戏厅,胡某、朱某和夏某进场观察游戏厅内的布置、游戏机种类,李某和其他两人则在外面放风。胡某看到一台游戏机退币面板没有上锁,便用手将面板掰开,在其他人的掩护下把事先准备好的投币器安装在里面。安装完毕后,几人用遥控器测试了一下,可以上分。为避免引起怀疑,几人没有打游戏便离开了。
几天后,李某等人再次来到游戏厅,李某和胡某在留下放风,其它四人进场进场后用身份证办理了两张游戏卡,并购买了一些游戏币,然后轮流在事先安装投币器的游戏机上开始玩游戏。其中一人打游戏时,其他三人在旁边打掩护,并操控手中的遥控器进行电子干扰,给打游戏的人加分数,当达到一定分数值后,就可以通过退币按钮将游戏币退出。然后四人将游戏币以低于游戏厅出售价卖给其它游戏玩家。李某等六人共计窃得50000余枚游戏币,出售获利16000余元。
据游戏厅老板林某介绍,一般游戏玩家通过游戏赢得分数获得游戏币后,可以兑换礼品或充入会员卡,林某称发现夏某和张某两人会员卡内游戏币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一直未能找出原因,自己一直认为是厂家的投币器存在问题,便对店内有退币功能的游戏机的投币器进行了更换升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流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通过更换游戏机投币器、电子干扰等手段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