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项措施落实公开承诺的八件实事
作者:郑红梅 发布时间:2010-04-20 浏览次数:280
丰县法院为突出服务特色,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八件具体实事。即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推行上门立案制度,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只要拨通立案庭的电话,两个工作日内一定派员登门立案;开展优秀法官联系重点企业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和司法需求,及时为企业化解司法难题;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联系活动,指导调解组织、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等职能作用;对公众开放庭审活动,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设立院长信箱、法官信箱和纪检投诉信箱,在庭审场所摆放《法官庭审作风评议表》,;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制作网络视频;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将按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缓、减、免诉讼费。
为抓好八件实事的落实,该院采取五项措施保障件件落实:一是采取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公布实事进展情况;二是将八件实事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制定考评办法;三是每季度对实事进行工作总结,对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四是对八件实事予以分解,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五是成立专门督察组对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按规定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