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创新少年审判方式成亮点
作者:朱先明 王丽 发布时间:2010-04-20 浏览次数:288
近日,连云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面对刘姓小男孩的恐惧,担任审判长的少年庭庭长王林烟脱下法袍,选择“圆桌审判”的方式,在
近两年来,连云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认真做好“庭前考察、庭审教育、庭后帮教”工作,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需要出发,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特殊方式处理,引入第三方调查、举行减刑听证、法官回访制度,被告心理干预机制和U形审判等,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情况下分案审理。审判中,该院把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开庭前,办案法官主动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倾听对所指控犯罪的意见,消除对法庭审判的恐惧和抵触情绪。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有罪判决后,法官进一步听取公诉人、辩护人、家长、老师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意见,并对服刑人员或缓刑人员进行定期回访帮教,促使未成年犯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以及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激励其改过自新。
连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由于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从而有效挽救了迷途羔羊。近年来,56名失足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的,有12名未成年人在法官的帮助下继续上学,4名未成年人考上大学,39名实现就业,且无一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