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五项措施规范法庭建设
作者:汪开友 发布时间:2010-04-20 浏览次数:271
为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前沿阵地作用,金坛法院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核心,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制订《金坛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金坛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确定了人民法庭立案、审判、执行、诉调对接、信访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庭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为人民法庭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凝聚全院合力。设立由分管院长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法庭工作会议,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院党委领导定期走访法庭,掌握法庭工作动态,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坚持从司法理念、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工作作风、物质装备等方面全面加强对法庭工作的指导。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注重在人员配备上向法庭倾斜,把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充实到基层法庭,真正使人民法庭成为“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新进人员的锻炼基地”。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加强法庭干警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年轻干警做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四、落实便民措施,打造亲民形象。大力推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网上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坚持就地审理、当场调解,力争把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落实驻庭和值班制度,保证群众来访随时有人接待。我院法庭初步实现了司法理念上亲民,司法措施上护民,司法程序上便民。
五、夯实物质保障,优化工作环境。坚持倾斜一线、厚待基层的政策,尽力改善法庭办公和生活条件,优化法庭工作环境。以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加大技术投入,建立“庭院一体”的局域网,真正实现全院资源共享和信息公开,构筑法庭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法庭硬件设施管理、使用和维护制度,切实提高后勤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