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苹果手机成“贼宠”
作者:姚军 耿莉 发布时间:2012-06-05 浏览次数:274
如今,苹果i-Phone手机受人们热捧,被称为“街机”,殊不知也被不法分子称为“硬通货”。记者从苏州金阊法院获悉,一些不法分子把贼眼盯牢了苹果手机,仅有该院在今年4、5两个月就审理了20多起偷盗苹果手机案件。苹果手机偷盗者一般喜欢在网吧、医院、大超市卖场和公交车等场所下手,因此,苹果手机一族出门时看紧点你的时尚宝贝。
网吧、医院、大卖场和公交车是“重灾区”
今年36岁的徐某是湖南耒阳人,2005年曾因诈骗被行政拘留。今年2月19日傍晚6时,徐某在苏州阊胥路一家网吧转悠,看到一上网男子趴在桌上睡着了,而他的苹果iPhone4手机正插在桌下电源插座上充电。徐某向网吧管理员申请了该男子的隔壁座位,一边上网,一边伺机盗窃。10分钟后,他确定该男子已熟睡,就迅速拿走了桌下的苹果手机,到前台结账离开。该案发生后,警方调取了该网吧监控录像和徐某的上网信息。2月28日,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24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除了网吧,医院、大超市卖场和公交车也是偷盗者作案的重点场所。今年2月起,外来人员李某、程某和周某在苏州合伙行窃,他们经事先分工,李某负责掩护,程某负责下手,周某负责转移赃物。仅仅半个月,他们共盗窃20多个苹果手机。得手后,他们把手机迅速卖给一些电子市场销售苹果产品的摊位,经过翻新改装再次销售。
程某归案后供述:“我们主要偷苹果手机,因为这最容易变现。其他东西是顺带的。在街上看到有人低头玩手机或听音乐,多数是苹果手机。跟踪一段时间,找机会下手。”
借手机打电话,2天偷了5只“苹果”
2011年10月21日、22日两天,39岁的福建省罗源县人邢某先后在我市盗窃5只苹果手机。
10月21日上午11时许,邢某在苏州三香路一家咖啡店以借手机打电话为幌子,诱骗保某把苹果i-Phone4手机临时借给他打个电话,趁保某不备,邢某拿着手机溜走了。当天下午,邢某又在高新区一家饭店,采用同样的方法,把王某的苹果手机骗走了。第二天中午和下午,邢某又在观前街、运河路、石路的三个餐饮店,用同样的手法骗得3只苹果手机。
2011年11月11日,邢某被苏州警方抓获。经价格鉴定,邢某在2天内共作案5次,骗得5只手机价值20270元。案发后,邢某的家属退赔了赃物折价款。
庭审时,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邢某提起公诉。被告人邢某及其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定性为诈骗。金阊区法院审理认为,盗窃罪是犯罪人通过秘密方式获得权利人的财物,诈骗罪是犯罪人基于权利人的自身意思获得财物。被告人邢某分别从5个被害人借用手机,后趁被害人不备持手机秘密离开现场,对财物的占有应认定为盗窃。
5月22日,金阊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苹果手机销赃快,每只至少卖2000元
为什么小偷热衷于偷苹果手机?邢某给出的答案是:“苹果手机满街都是,价格也贵。我们这一行把苹果iPhone手机看作是‘硬通货’,得手后最容易出手,随便找个小店小摊至少能卖2000元。”
昨天,记者在金阊区法院获悉,该法院仅4月、5月就审理了20多起偷盗苹果手机案件,不法分子把作案目标盯牢苹果iPhone手机。散兵游勇式的盗窃者基本把赃物卖到我市一些数码电子市场或苹果产品店摊。一些商家明明知道这些手机是怎么来的,却装聋作哑,以2000多元的价格收下市场价4000元左右的苹果iPhone4手机,然后进行改装或翻新处理后再变卖,从中获得高额利润。而一些盗窃团伙则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了偷、改、销“一条龙”生意。
该院法官表示,在司法机关查获、审理这类案件的同时,希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数码电子产品二手流通市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