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项重点发挥职能作用
作者:翟敏 发布时间:2010-04-20 浏览次数:285
20日,省法院召开《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五周年纪念大会暨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公丕祥介绍了五年来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重要部署以及去年底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有效解决涉诉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使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公丕祥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有效解决涉诉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在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把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切实落实到诉前调解、诉调对接、诉讼调解、判后释疑、服判息诉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利用法院工作平台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拓宽人民陪审员民主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并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公正廉洁。
柏苏宁肯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部署。表示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过程中,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她强调,要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创新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适应全省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要充分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处理好人民陪审员立足本职与胜任兼职、行使权力与提高能力以及履行职责与搞好保障之间的关系,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特殊案件审判中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要大力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政府要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相关的经费保障;法院要继续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推动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充分行使职权。
全省各级法院的分管领导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