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给她的3/5套祖屋
作者:周建华 郁静涵 发布时间:2010-04-19 浏览次数:1088
近日,我接手了一件棘手的房产所有权纠纷案件,一个16岁的孩子和她的五个叔叔、姑姑,为刚去世的祖母留下的一套面积为
16岁的露露和她的母亲梁某相依为命,当我来到孩子家中,我心中顿时揪痛,母女俩蜗居的潮湿黑暗的老屋,大半被几位叔姑占去。孩子的几位叔姑成家之后相继从家中搬出居住,留下露露一家与祖父母一同居住。露露的祖父去世较早,几年前父亲也意外去世了,她的母亲张某为人善良仁义,不但没有改嫁,还继续照料老人和小孩的生活起居。由于张某也没有稳定的职业,平时在一家超市上班,下班做一些零工补贴家用,也没有多少收入,生活非常艰难。祖母看到这些,可怜媳妇和孙女的艰难,又想到自己在世的日子也不多了,去年年底,老人决定由房产局工作人员出具报告将房产过户给孙女。由于当时手续不全,房屋没有进行正式更名。谁料年初祖母去世,引发了一场家庭地震。几位叔姑担心房屋就此被霸占,撬开房屋,更换房间门锁,只留下客厅和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给露露和她的母亲。
几位叔姑极力否认这一赠与行为,辩称这份赠与报告不是曹家祖母本人所写,内容没有赠与意思表示,而且没有正式的过户手续,作为共有人的露露只能得到房屋1/9的产权。
法庭上孩子的母亲和五位叔姑相互指责,甚至动手,几次开庭和调解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连续几天我几乎日日夜不能寐。按照法律,露露应当享有3/5房产份额,即祖母享有的1/2,祖母对祖父享有的房产继承的1/10和其代位继承其父亲的1/10。本就不大的房子,3/5的房屋更又如何安宁?如何让小露露和母亲拥有安身之地,让孩子有个温暖的居所和安静的成长环境,超越法律的关怀,我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四次开庭,我把庭审安排在了原被告所在村的村委会,并邀请前几次到庭的证人和原被告的亲戚都到庭旁听。村委会里有案件审理,一时吸引了众多的乡亲,屋内坐满了人,还有很多人站在窗外。还未开庭,我心里已经有了七八成的把握。
一声清亮的法槌声,现场顿时鸦雀无声。今天几位被告一改往日动辄情绪激动、僵持不让的表现,耐心听我从法律、民俗和情理上分别进行分析讲解。法庭辩论之前,我特地留了5分钟时间给旁听的群众相互交流评议。虽然没有让一个群众站出来发言,但我清楚众人的观点已清晰地传递到了被告心里。果然不出我所料,调解顺利达成,五被告一致同意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
我长舒了一口气!小露露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卧室,自己的书房和一个完整的家,虽然法律只给了她3/5的房屋,但按照民间善良风俗祖母赠与孙女房屋完全合情合理,我要给她1个完整的家。这个1对于我很重要,这个1对于孩子很重要。法律是冷冰冰的,但乡间的善良民俗却是如人心般滚烫的,在我看来,司法的能动正是这超越3/5的1,正是这人心善良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