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廉洁、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官必须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官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人民法官履行神圣职责共同的思想基础,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当前,结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在主题实践活动的推动下,在陈燕萍崇高精神的感召下,一个培育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热潮正在蓬勃兴起。向陈燕萍同志学习,争做“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法官”、“最棒的法官”,必须像陈燕萍那样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

 

始终坚持把公正作为法官职业的灵魂

 

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法官奉献给社会的合格产品就是公正。陈燕萍扎根基层法庭14年,共审理了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不愧是公正的化身。学习陈燕萍同志,首先要学习她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像陈燕萍那样积极指导取证。陈燕萍在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坚持合理行使职权,对举证能力较弱的当事人不是简单的以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而是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现有证据发现当事人可以提供但未提供的举据,提示当事人予以提供,进一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使法律真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像陈燕萍那样深入调查取证。陈燕萍在审理案件中,擅于通过到案件发生地走访、勘验现象等方式收集证据材料,她在办理相邻关系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时,坚持带案下访、现场必去、群众必访、就地调解,最大限度地查清案件事实。要像陈燕萍那样严格审核证据。陈燕萍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方面坚持仔细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一丝疑点,使其采信的证据与客观事实尽可能地相一致。要像陈燕萍那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她在办案中,始终将调解放在首要位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调解的机会,正确分析和把握当事人的诉讼心理,根据案件情况、背景的不同以及当事人身份、性格的差异,采取不同的调解策略。她所办理的案件调解率达70%以上,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率更是高达90%,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始终坚持把廉洁作为法官职业的基石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对于人民司法来说,腐败永远是天敌。拒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拒绝金钱美色的诱惑,拒绝贪污受贿,是人民法官应有的司法职业操守和行为伦理底线。作为法官,经常要面对人情、关系,金钱、私利的考验。在十几年的基层司法审判生涯中,陈燕萍心中有大爱,热爱人民,热爱当事人,热爱司法事业;她心中有大善,善待群众,善待当事人,善待需要帮助的人,谱写出一曲感人的爱民之歌、奉献之歌、正义之歌、清廉之歌。要像陈燕萍那样,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信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甘守清贫,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公正司法;要学习陈燕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牢记手中的司法权力是人民给的,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决不能乱用权力,更不能以权谋私;要以陈燕萍为榜样,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欲、慎微、慎独、慎友,始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始终坚持把为民作为法官职业的主题

 

坚持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陈燕萍精神的核心和本质。“办案就是要让党放心、让当事人信服、让群众满意”,这是陈燕萍十几年来始终坚持的信念。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工作中,她体察民情,倾听民意,关注民生,始终牢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积极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要像陈燕萍那样,一切为了群众。她把对群众的感情作为履行职责的动力源泉,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始终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耐心倾听诉求、温情接待来访、客观公正答复,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努力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正是这种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使陈燕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要像陈燕萍那样,一切依靠群众。她在执法办案中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调查走访,充分调动社会大众关注、参与司法的热情,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注重从社情民意中体会法律精神,从人民群众的意见中寻找定纷止争的智慧和答案,从人民群众的评判中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和差距,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要像陈燕萍那样,彰显人文关怀。她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感同身受群众的疾苦,时时处处关心、爱护、尊重诉讼当事人和普通群众,以和善可亲的态度对待当事人,营造一种“亲和性”和“易于沟通”的氛围,让当事人宣泄情感,平抑情绪,回归理性,她还在诉讼活动之外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长期关爱、帮扶一名患病的女孩,利用下乡办案的机会回访当事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展示了时代楷模高尚的司法人文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