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庭审驾驭能力培养之我见
作者:马柏华 发布时间:2010-04-19 浏览次数:887
【摘要】 庭审驾驭能力是每个法官依法行使审判职能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之一,是法官在庭审活动中,为保障案件顺利开展和事实查明以及法律适用而进行的指挥、控制、协调,并行之有效的处理举措,庭审驾驭能力是衡量一个法官综合能力的重要载体。在当前社会转型期,伴随复杂的社会矛盾,诉诸法院的各种纷争甚至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也呈现各种不同的形态,法官接手的案件也是形态迥异,复杂多变,加之当事人对法律了解提升以及对法官的要求更高等客观方面,也促进法官必须提升自己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应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止纠纷处理中措手不及,造成庭审秩序的混乱,降低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当前必须加强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 庭审驾驭 能力 培养
“法官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的使者,是法治社会里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无疑,在法治社会,无论国家、社会,还是普通的民众,都对法官寄予了莫大的期望,对法官断讼止争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法官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一样需要努力和呵护。因此,本文将从以下具体阐述加强庭审驾驭能力培养对法官从事职业的重要现实意义,以及就如何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做出初浅的探讨,藉望对我们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庭审驾驭能力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庭审驾驭能力,是指法官主持、控制庭审的一种能力,它是法官凭借自己的良知和对法律的信仰,藉以深厚的法学知识和娴熟的程序规则运用,在案件整个庭审过程,指挥和控制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以发现案件事实、厘清责任、作出裁判的掌控能力。它是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在法庭上的集中反映。广义的庭审不仅包括庭审开庭程序,还包括庭审前的准备、庭审调解和案件裁判等;狭义的庭审程序仅指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它是案件审理的核心,也是案件审理的中心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正是我们每一位孜孜以求的目标。作为法官专有的一项职业素养——庭审驾驭能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庭审驾驭能力是法官复合能力的集合,是法官在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和相关知识基础之上,通过语言表达形式,运用缜密的逻辑思维,结合生活经验常识,进而对案件分析判断,作出处理裁判结论的诸能力综合。正所谓“庭上三分钟,庭下三年功”;
2、法官的庭审驾驭具有即时性,法庭庭审活动中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即时性特点,往往需要法官作出及时准确评判,这种判断具有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不可逆转性的特点,法官在法庭上所讲的每一句话往往都起着一锤定音的效果,因此,法官在庭审中不得有任何丝毫懈怠;
3、“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法官的职业属性,要求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就是要查明案情、援引法律、准确裁判,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和法律的适用,来阐释、宣传法律,达到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目的。因此,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具有职业性。
二、当前在庭审驾驭能力培养所面临的困境
由于对庭审驾驭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迥异,当前开庭庭审中,有的法官开庭当事人信服,旁听者赞叹,既效率高又效果好;而有的法官开庭完毕后,当事人却是不满意,直摇头,一次庭审下来,不但没有清楚事实,分清是非,反而是愈加糊涂,严重影响庭审质量。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形:
1、有些法官在庭审中,仍然停留在过去的纠问式庭审模式,对庭审主动干预过大,代替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审问过多,法官成为诉讼中心;
2、一些法官在庭审中,过于消极,对当事人庭审中重复举证、辩论,纠缠于细枝末节以及对不规范举证、质证等行为不闻不问,导致庭审拖沓松散、重心不明,效率显著低下;
3、部分法官在庭审中,对诉讼参与人任意发言走动情形,该制止的不制止,庭审极为不严肃;面对突发事件,无从应对,不能果断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导致庭审秩序混乱不堪;
4、有的法官业务素质不强,对案件事实调查不清、法律定性不准,综合概括能力差,难以抓住案件争议焦点或遗漏关键点,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成为庭审“傀儡”;
5、有些法官筹划协调能力不强,庭审分工不科学,全凭一己之力,庭审节奏忽快忽慢,犹如“过山车”。
三、庭审驾驭能力现状的原因分析
庭审驾驭能力综合反映于整个庭审过程中,它是对法官素质的整体反映。通过以上不难分析,主要以下原因:
1、主观上,法官自身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不求上进,认为具备了法律知识,什么都可以应付,根本无需庭审驾驭知识的培训,庭审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2、法院本身重视不够,由于现今法院事务增多,不仅要应付上级法院和地方政府的检查,还有当事人的信访和众多案件的压力,忽略了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培训、考核,有的法院甚至多年没有组织全院的法官庭审观摩和考核活动,造成法官庭审能力极具下降;
3、除了以上不足以外,还有法官自身业务素质不过硬,法律知识掌握肤浅,难以对案件准确定性,“胡子、眉毛一把抓”,顾此失彼;对庭审程序规则也是一知半解,不能完整掌握;
4、有的法官综合素质不强,自身素质较差,法官成为个人牟利的职业;有的协调能力不够,应变能力较差,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欠缺,还有的法官刚参加工作不久,缺乏生活经验。
四、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的应对之策
庭审驾驭能力不仅仅是法官素质的外在表现,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三个之上”的直接方式;一个法官庭审驾驭能力高低,是直接关系到能否开好庭,审好案的关键问题。
王胜俊院长强调,人才队伍建设关系着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人民法院要把高层次、高素质审判人才培养作为重要目标,带动全员学习,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培养的重要实践意义,不仅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关系到法官的形象和法律的公正,而且也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方式。庭审驾驭能力的培养,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法院高度重视;《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规定,人民法院不仅身负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行使,同时还要肩负对法官的培训职责;作为法官一项重要的能力,庭审驾驭能力,需要得到加强,必须由法院给予足够重视,现今法官都是依靠自己摸索,有的可能很快适应,找出一套自己的庭审方法,有的即使经历多次庭审还是无从下手,极不成功,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途径解决:
①法官需要具有超凡的才智、丰富的情感和高超的法律专业技能。因此,必须加大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培训力度,抓好入口管理,加强对初任法官培训,高标准、严要求,由娴熟法官进行口传亲授,针对性培训。
②制定长远规划,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在法院成立专门的庭审点评小组,定期观看、点评法官庭审活动;结合法院实际,开展庭审驾驭能力竞赛活动,在法官中形成一种赶学比超的氛围,并藉此锻炼和发现更多优秀庭审法官;
③为法官的发展创造平台,提供便利,制定鼓励措施,从根本上提高法官的业务和综合能力;注重对法官专业知识,尤其是实体法律和法学理论的培训,使法官能够不断地学习,更新法学理论和审判理念,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④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努力完善法庭基础设施和有关庭审的配套设施,为庭审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庭环境,确保庭审能在一个庄严、严肃的环境下进行,以维护法律尊严;
⑤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法官庭审行为,健全有关庭审规范,倡导司法文明,严格规范法官庭审行为,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加强法官工作责任心和进取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2、法官自身重视,自觉加强庭审驾驭能力,注意经验的积累和庭审观摩学习总结,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因此,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①“学习永无止尽”,作为一名法官,更是注定了终身要与学习为伴;法官的职业特点和法律的频繁更迭,也决定了法官必须通过不间断的学习,才能更好的适应法院工作, “没有良好的法律知识储备,再好的庭审也是无本之末”。因此,对法律知识的汲取足以成为法官个人发展之源流;
②针对庭审活动,逐步提高预测、策划和协调、应变能力,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要求法官在庭审前就要熟悉案情,做好阅卷工作,归纳总结双方争议焦点,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庭前准备和预案处置工作,注意庭审简明扼要,观察细致,善于倾听,思考问题全面,处理案件合法、公正,合情、合理,遇事冷静,处置果断;
③注重加强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学会运用法律术语思考问题,按照逻辑思维和价值评价对案件作出裁判;一方面、法官在法庭庭审中,语言要庄重有力,保持涵养,语调、语速舒展,避免肢体语言和随意性发言;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法官不在于口才,而在于判断逻辑”,因此,法官必须要加强逻辑思维的延续性,做到清晰、符合一般的判断;
④“成为一名称职的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因此,作为一名法官还应加强审判经验的总结和生活经验常识的积累,凭借一般生活经验法则分析判断事物的真伪,做到案件事实与法律适应的有机结合;
⑤“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必须加强法官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的培养,更需要长期专业化、职业化的培养和审判实践的磨练;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还应当具有公正、廉洁、敬业、为民、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品格。
⑥提高驾驭庭审能力更重要的还有,法官要树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尤其“保持中立”更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和体现,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宪法和法律所普遍确认,并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法治原则。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把“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规定为法官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
综上,庭审驾驭能力是由法官的自身素养所决定的,其自身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运用程序规则的熟练程度,组织和指挥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等均是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必要因素,更是成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司法能力举措;诚如王胜俊院长指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中坚力量,是高质量审判执行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庭审驾驭能力的培养更是法官成为一名高层系人才、构建学习型法院的必由之路。
①王胜俊院长在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举行颁证仪式的讲话;
②肖扬:《现代司法理念与审判方式改革》;
③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从三位大法官的名言谈起》;
④陈瑞华:《论程序正义价值的独立性》;
⑤张天宁:《法官也道不尽红尘奢念人间恩怨》;
⑥高憬宏、杨万明主编:《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