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爹儿媳卖孩子一并走进班房
作者:黄玉宝 陈庆 发布时间:2010-04-19 浏览次数:473
计划外怀孕生一男孩,公爹儿媳合意卖孩子,双双触犯法律被判刑。
被告人唐某2007年结婚,并于次年2月1日生育一子后想要一女儿。2008年10月其再次怀孕,在妊娠期间检查出是男孩,因家庭贫穷,在婆婆等人的劝说下,遂产生将儿子卖给别人的想法,之后便于公爹王某计议将男孩卖出。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唐某以谋利为目的出卖儿童,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二人属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对共同犯罪结果承担责任,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对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