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法院审结了一起以结婚为诱饵的婚姻诈骗案,被告人张某、龙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及九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张某、龙某均系贵州人。200988,张某与龙某一道,到海安县李堡镇某村储某家中,假意由龙某嫁给储某,但提出需要抚养费,顺利骗得储某10000元。仅仅结婚两天,龙某便在与储某上街购物时乘机逃离海安。而在此之前,张某还与另案处理的唐某一起到该县曙光东路王某家,由唐某嫁给王某,以同样方式骗得王某人民币12000元。

 

张某逃离当日,被害人储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并于821决定对龙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1013,被告人龙某被贵州省松桃县警方抓捕归案。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两人均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两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张某退还部分赃款,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结婚娶妻,本是人生一大喜事,却不想几天后却落得人去楼空,但愿善良的人们对这类婚姻骗子保持警惕,远离情感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