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省级主流媒体集中报道我市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后,连云港市委王建华书记于415作出重要批示。416上午,市中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王书记的重要批示,并对贯彻王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要求。

 

市委王建华书记在批示中说:“413,《新华日报》头版刊发了题为《为百姓兑现法律公正》的报道,记述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我看了之后,感到事迹很感人。刘金宝同志作为县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从事执行工作9年多来,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创新方法,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不为暴力所屈,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动,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践行了科学执法、英勇护法、公正司法的人生追求,做出了‘零差错、零投诉、零上访’的显著成绩,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当前,连云港正处于实施沿海开发、推进全面跨越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千载难逢、极为珍贵的发展机遇,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刘金宝同志胸怀大局、心系群众的优良品质,克难攻坚、勇争一流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公仆情怀,淡泊名利、廉洁办案的崇高境界,为全市跨越发展、后发先至作出更大贡献!”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剑祥在中院党组扩大会学习王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时指出,王书记在批示中准确概括了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科学总结了刘金宝事迹的精神内涵,高度评价了刘金宝同志的精神境界,对全市上下认真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全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法院系统,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市中院党组对进一步学习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广泛宣传、学习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宣传、召开事迹宣讲会、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向广大干警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介绍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挖掘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刻提炼精髓,使之更加可亲、可敬、可学,让刘金宝同志的事迹和精神入心、入脑。

 

二是将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相结合。全体干警要对照先进,深刻领会刘金宝同志“科学执法、英勇护法、公正司法”的人生追求和“不为暴力所屈,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动”的精神品质,对照其“零差错、零投诉、零上访”的显著工作业绩,自觉寻找差距,查找自身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三是将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与树立和践行新时期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以刘金宝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这一新时期人民法官必须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把宣传和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的过程,变成接受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洗礼的过程,变成感受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凝聚力和生命力的过程。

 

四是将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沿海开发等法院重点工作相结合。全市法院干警要以刘金宝同志为榜样,以胸怀大局、心系群众的优良品质,克难攻坚、勇争一流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公仆情怀,淡泊名利、廉洁办案的崇高境界,为实现全市法院“乘势而上、跨越发展、公正司法、争创一流”工作目标,推进全市跨越发展、后发先至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