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大调解活动。强化审判人员的调解优先意识,学习提高调解技能,将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机制有机融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院庭长参与调解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调解;年终对“优秀调解标兵”进行奖励。

 

二是开展执行竞赛活动。以案件完全执结率为考核主要标准,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采取执行案件催办督办、分段分权协作执行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并定期进行典型案件大讨论,加强对案件的梳理、调度、跟踪管理。

 

三是开展降低发改率活动。强化审判人员案件质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各项审判活动,确保案件事实客观真实;建立健全民商事案件判前审核制度,保证适用法律正确无误。四是开展优秀观摩庭活动。对全体审判法官组织庭审观摩,从庭审程序、质证认证、主持辩论、评议说理、仪表姿态等方面予以考评,促进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

 

五是开展评选优秀案卷质量奖活动。严格卷宗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规范性要求,审管办对案件逐卷评查,并评出优秀卷宗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