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上午,如东法院岔河人民法庭丛远如法官来到新店镇祝套村,就地开庭审理了该村村民钱某诉刘某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案,当地近百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原告钱某诉称其于2001年正月随被告刘某到上海去做网络工程,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被告共欠其劳动报酬16000元,事后出具了欠条一份。被告刘某辨称欠款是事实,但在出具欠条后,被告已经本人或委托他人陆续归还了欠款,现已不差钱。之所以欠条还在原告处,是因为原被告之间系同村村民,又是亲戚关系,并且当初在还钱时原告说欠条找不到了,所以未曾要原告打收条。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当庭出示了欠条、录音资料等证据,还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因庭审中双方同时提出测谎鉴定请求,法庭决定休庭。

 

庭审结束后,村民们对法官走进农村基层非常感兴趣,纷纷表示欢迎法庭常到老百姓家门口来开庭,进村开庭不仅让大家开了眼界,更增长了法律常识,今天开庭的原被告都是同村邻居,彼此都很熟悉,他们原先关系非常好,现在有了矛盾,就是因为经济手续没有及时弄清楚。看了今天的开庭,大家都懂得了在经济交往中一定要把手续办好,防止时间一长,相互产生误会。

 

岔河人民法庭庭长叶德钧在庭后表示,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司法举措。今后岔河法庭的法官们将进一步深入社区、村居、田间,变坐堂办案为就地巡回审判,通过审理老百姓熟悉的生活中的矛盾纠纷,让大家进一步增进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护法,同时也通过送法下乡的活动让广大群众来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