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某娱乐会所坐台的夏薇与同是坐台女的玲玲发生口角而受到会所经理周某等人的强行制止和教育。年轻气盛的夏薇认为周某等人处事不公而心怀报复,遂伙同其男朋友狄龙、弟弟许豪、朋友小吕携带菜刀将周某砍伤。近日,沧浪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四名被告人均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

 

2009125晚,夏薇和玲玲都在某会所的7号包厢内陪客人喝酒,夏薇的一个无意甩手臂的动作打在了玲玲脸上,手指也戳到了眼睛。正是这一件小小的无心之过却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被打的玲玲因为眼睛的疼痛而忍不住骂了夏薇,而已经醉醺醺的夏薇更是上前抬脚就踹,双方就这样在会所包厢内当着客人的面就谩骂、扭打了起来。吵闹声惊动了会所的经理周某和一众保安,为了不影响客人也为了尽快平息事件,见多次劝说无效后,周某就命令保安强行将两人带到了会所的休息室。而此时的夏薇依然是不依不饶,在走廊和休息室里大喊大叫,一边哭一边见什么摔什么,并对拉扯自己的周某和保安扬言,“现在欺负我,很快你们就会后悔的,我马上找人来修理你们!”为了尽快平息事态的周某并没有理会夏薇的酒话,独自让她关在休息室内后就去忙别的事情了。而酒醒后的夏薇却没有因为自己的酒后事态而后悔,相反却固执的认为周某等人处事不公,自己吃了大亏。

 

越想越不服气的夏薇悄悄的返回了自己家中,将事情的经过添油加醋的告诉了正在一起喝酒的男朋友狄龙、弟弟许豪和朋友小吕。听说自己的女朋友和妹妹被人欺负了,平时就好勇斗狠的三个年轻人立马表示要帮夏薇出口恶气,好好修理下周某等人。借着酒劲,三个年轻人带上两把菜刀跟随着夏薇来到了会所门口。

 

1216凌晨3时,周某和玲玲正常下班走出会所,却看见一群年轻人正杀气腾腾的盯着他们。没有任何的言语,狄龙、许豪、小吕三人在夏薇的指示下上前就将周某打翻在地,举起菜刀疯狂的砍杀,而此时周某所能做的就是尽量逃命。看着三人的疯狂举动,一心想着报复的夏薇并没有感到一丝的后怕,相反事发后四人轻松的回家睡觉,第二天甚至还打电话询问同事周某伤得够不够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夏薇等四人就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201048,沧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夏薇等人对采取报复手段,殴打、持刀致周某受伤的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害人周某后背、手臂、头部等多处被砍伤,构成人体轻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薇、狄龙、许豪、小吕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予以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小吕于20084月曾因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七个月,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罪,系累犯,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四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对被害人周某进行经济赔偿并得到谅解,故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小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夏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许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狄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