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
作者:梁文珠 发布时间:2010-04-16 浏览次数:325
南通中院自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以来,全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同比下降5.77%,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率达到84.8%,同比上升8.52%。执行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7.72%。涉诉信访案件继续呈现下降态势,申诉数114件,同比下降29.19%,申诉率0.71%,同比下降0.2%。
南通中院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争取源头解决涉诉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指标考核奖惩机制。南通法院建立了由8项调解工作指标和12项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出台《全市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暨调解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切实将调解和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建立覆盖法院、庭室、法官三个层面的考评网络,完善了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和深化调解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机制,考评结果将作为“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调解能手”评比的主要依据。
二是建立质效动态管理机制。南通法院通过对重点指标跟踪、法官业绩考评、条线业绩管理和审判流程节点等软件运用研发,实现对法官业绩自动考评、指标实时通报、节点自动跟踪到院、到庭、到人,实现对全市法院收案、结案、未结案情况和全市法院、庭室、法官办理中止、中断、暂停审限、延长审限情况及全市法院上诉、申诉、发改、投诉、信访情况的统计、通报和查询。通过对两级法院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调解进入执行、执行和解等八项调解撤诉考评指标网络自动统计、排名、考核和通报,为全市法院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提供了强有力的推进平台。
三是建立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南通法院专门制定出台《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涉诉信访案件的管理程序和信访责任倒查规则,明确了涉诉信访案件原承办人责任制的处理流程,专门开发了涉诉信访管理系统软件,审管办扎口信访案件的结案管理,对各类信访案件的化解情况进行专项通报、考评和奖惩,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状态处于软件流程的全面监控之下。
四是建立立审执协调管理机制。全市法院把涉诉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审执各个环节,贯穿于一、二、再审全过程,在不同审级、不同部门、不同法官间开展全程联动调解工作。强化诉前调解与诉调对接,庭审裁判与法律释明,有效调解与减少执行等环节的衔接。进一步提高调解结案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减少调解结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用好用足执行和解制度,妥善解决各类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