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来,楚州法院进一步加大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力度。在保全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债权人利益与债务人利益相兼顾,力争通过合理运用财产保全措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13,该院受理了楚州区重点企业飞翔纸业有限公司诉南京某纸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后,根据原告申请,当日即赴南京对被告在银行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就地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还当场付清拖欠原告的货款73000余元,仅用一天就调结该案。同时该院还运用换位思考、情法结合等调解法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长期合作意向,实现了效率与效果的双赢,获得双方当事人的高度称赞。

 

据悉,该院在立案审查阶段注意引导当事人及时提出保全申请,以防范诉讼风险,更好更快地实现自身权益。在保全工作中,能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权益,在保护权利人权利的同时,努力加大调解力度,提高审理效率,尽快审结、执结纠纷,力争最大程度降低因保全措施给被告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该院还加强了对保全法官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保证保全工作能做到及时、合法、有效。今年一季度来,该院累计保全诉讼案件56件,保全金额1240余万元。其中已结的38件有33件得以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高达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