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三“求”提升执行工作能力
作者:陆圣斌 董忠义 发布时间:2010-04-16 浏览次数:307
为了加强执行案件管理和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启东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执行案件办理时限的规定》、《推行执行过程公开制度的若干意见》等11项制度,做到“求谨”、“求明”、“求实”,确保执行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求谨”,注重培养严密谨慎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启东法院在培养干警文明执行意识和主动服务沿江沿海开发中心工作意识的同时,大力培养信息收集意识,时刻注意收集被执行人信息、案件状态信息、财产状况信息、权利人意见信息,为找到执行突破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求明”,通过强化参与力促透明。开展执行告知工作,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进度、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采取的措施、公开财产的处置经过与结果、公开结案方式,加大当事人参与力度。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亲临执行现场,提升执行公信力。
三是“求实”,注重结果控制,务求工作实效。法院每周召开审监庭、监察室、执行局联席会议,每月分别召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代表、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会议,开展季度当事人满意度测评活动,牢牢抓住工作实效这个核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结果反馈机制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