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信访直接反映执行能力的高低、执行效果的好坏、执行作风的优劣,直接反映人民群众权利实现程度以及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程度,是执行工作综合水平的集中体现。”在常州全国执行申诉信访工作现场会上,省法院副院长胡道才以“两个直接”高度概括人民法院做好执行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江苏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总数和申请执行标的总额连年大幅上升并始终占到全国总量的9%左右。如何蓄力布阵执行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为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的司法课题。在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扎实调研、深入探讨后,省法院党组认为:执行信访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会直接钳制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各级法院应将强化执行信访工作作为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发展的有力抓手,以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

  选择路径,着力推进。江苏法院根据执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体制,全面推行执行程序公开,从源头上防范、治理执行信访问题。2001年起,通过深入分析执行权的行政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江苏法院逐步探索并全面构建起执行异议审查裁决权内部分权制约,上下监督指导的执行权运行新模式,并在执行局设置执行实施与执行裁决内设机构,从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组织机构上,为实现执行权监督制约,源头治理涉执信访问题奠定了基础。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立案审查16325件执行异议案件,5692件执行复议案件。2005年,省法院出台《关于推行执行过程公开制度的若干意见》,将执行工作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均置于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规范化建设之路上的经年探索,让江苏法院执行工作真正成为“阳光执行”。近年来,全省法院针对执行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行为,结合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陆续制定了涉及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行为规范、款物交接、结案标准及执行考核等40多项规范性文件,以执行公开透明促进执行公正高效,以执行公正高效减少执行信访投诉。

  2003年起,徐州中院在执行机构设立执行信访办公室,以此为监督管理平台,强化执行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畅通信访渠道,成绩显著。省法院迅速将其经验总结推广,在全省法院执行机构全部设立执行信访工作组,以有序高效的管理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执行信访工作台账、首问责任制、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重大信访听证制度,一项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一件件管理工作的落实到位,使得全省大部分执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化在省内。其中,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批基层法院实现无进省赴京上访,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信访“零登记”。

  数据见证实绩。常州现场会上,江苏高院的经验交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俞灵泉局长“数据链式”的总结评价给与会人员留下了深刻影响:作为每月2万多件执行案件的案件大省,江苏法院进京执行信访总数仅占全国执行信访总数的3%左右,持续保持全国前列;2004至2009年,执行到位金额1366.11亿元,执行到位率远远高于全国法院平均百分比。以执行公开为保障、以执行规范作基础,同时加强监督、强化考核、注重源头治理的执行工作“江苏经验”对全国法院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摹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