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花季少女为满足其烟瘾,多次伸出其“第三只手”四处偷钱,终于被绳之以法。414,淮安市楚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洋(化名)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小学毕业就辍学在家的张洋,由于父母在外打工对其疏于管教,与社会上的闲散分子整日混在一起,渐渐染上了烟瘾。父母给的生活费满足不了她“三天一包烟”的速度,为有钱吸烟,张洋不惜铤而走险。去年105日下午,张洋到清浦区村民王某家中,从卧室窃得王某身份证及其存折一张,后到邮政局走存折中的2000元;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张洋到楚州区一家美发店,从店内抽屉里窃得85元;1029日上午,张洋到楚州区居民邱某家中,从柜子抽屉里窃得现金100元。合计窃得现金、存折等财物价值2185元。附近邻居知晓张洋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警方至小区调查时,根据围邻居提供的线索,顺利将其在家中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张洋已分别向被害人王某和丁某退赔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2085元。

 

法院认为,张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洋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