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男童到医院做疝气手术,不想医生误摘一只睾丸,构成医疗事故,男童父母愤而起诉。近日,响水法院妥善处理了该起医疗纠纷,医院赔偿男童11万。

 

家住在响水县城的小凯,今年3岁,是个活泼可爱的苗族男孩。父母疼爱乖巧的小凯,一家人其乐荣荣。这一切被一个小手术彻底改变。2008105小凯因“左侧腹股沟可复性包块”住进被告医院诊治,106行“双侧腹股沟斜疝高位结扎术”。不想,出院后小凯家人发现他的右侧睾丸不见了,同年1120在被告医院再次拟“右侧隐睾”而行“右侧睾丸下降术”。术后仍未发现右边睾丸。经鉴定,认定此病例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对小凯是否因被告的医疗行为丧失性功能进行鉴定,南京金陵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答复,由于原告年龄太小,无法进行鉴定。终止该鉴定程序。

 

本是小小的疝气手术,小凯父母完全没想到年仅三岁的儿子命根竟然被糊涂医生误摘。庭审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费用25万余元,且要求保留对被告医院在其为原告手术过程中,致右侧睾丸被摘除抛弃,是否对原告生育权构成影响,要求司法鉴定和索赔权利期限为20年。响水法院民一庭承办案件后,迅速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种损失费用计11万元,原告要求保留司法鉴定和索赔权利期限为20年的请求,可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本案不予理涉。(本案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