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三项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作者:吕祝华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次数:327
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如皋法院认真谋划开展涉诉信访化解年、调解深化年、执行攻坚年“三项活动”,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打一场排查化解矛盾的攻坚战,力争用一至两年时间基本消化积案。
一是营造人人重视氛围。动员引导全院干警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工作主线,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到审判想到执行,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发展,全身心投入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中,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
二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涉诉信访维稳上,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定期排查、随时化解的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深化调解上,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在法院内部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深化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在执行工作上,建立部门之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联动威慑执行等工作机制。
三是加快推进积案清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高效推进,在涉诉信访工作上,坚持接访、排查、包案、稳控、化解“五个到位”;在深化调解上,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和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窗口建设,落实全员、全程、全面调解的要求;在执行工作上,强化案件管理与推进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可能加快各类积案的清理与执行进度。
四是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民事案件调解、行政争议协调、刑事自诉和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执行和解以及即时清结、自觉履行等指标全面纳入考评体系,考核到部门、到合议庭、到法官,切实强化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每月进行通报,严格末位警示。比如,对人民法庭调解结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的考核指标,为不得超过总调解结案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