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太湖法庭学习陈燕萍工作法“四转变”铸造“平民法官”队伍
作者:吴英 龚甬钰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次数:297
无锡滨湖法院太湖法庭在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过程中,认真领会陈燕萍工作法,努力构建案结、事了、人和大格局。
职能司法转变为能动司法。该庭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引导干警立足中国国情,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积极主动地行使司法职权,增强司法能动性。通过加强法律释明、判前提示,判后答疑、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等司法便民措施,增强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便捷性,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贴近群众解决纠纷。
法律思维转变为复合思维。该庭结合农村乡土文化的诸多特点,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单是熟练运用法律适用技术以及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司法方式,还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知识去处理矛盾。
坐堂问案转变为深入基层。该庭牢固树立群众意识,调动案件承办人的积极性,通过走访、就地开庭等形式,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将审判力量下沉,把矛盾尽快解决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
法言法语转变为群众语言。该庭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学会群众工作语言,要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诠释法律及相关诉讼事项,禁止生搬硬套、照本宣科式等形式的机械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