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州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指导法庭商事案件审理的规定》,成立由民二庭庭长、副庭长组成的法庭商事案件指导组,规范法庭商事案件的审理、讨论制度,提升法庭商事案件审判水平。

 

一是规范指导形式。指导组对法庭审理商事案件的指导分为个别指导、集体会商、挂庭办案、案件评析等形式。法庭在审理商事案件中碰到疑难问题,可由承办人直接向指导组成员电话或当面咨询,由指导组成员给予解答,如不能解答的,应将问题及时记录,由指导组成员会商后解答;法庭对本庭讨论后需报商事指导组讨论的案件,应提前将案件情况书面发给分管院长及指导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安排时间,共同参与讨论;法庭受理的疑难商事案件,经分管领导同意可由指导组成员直接担任合议庭成员给予指导。

 

二是加强信息互通。指导组应及时向法庭提供商事审判的最新信息、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法院的精神,定期评析发改案件;各法庭对商事审判中存在的的问题应及时汇总,定期报给指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