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同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是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组成部分之一。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如何以司法之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们亟需思考和回应的问题。笔者认为,基层法院 立足于基层,主动服务社区建设,通过积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群众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管理的完善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是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抓手。

  一、服务社区建设是基层法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抓手

  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完善社会管理”时强调,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视培育社会组织,积极探索社会组织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渠道和机制,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工作的落脚点,加强社区管理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坚实基础。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基层管理的模式已从过去的乡镇、街道到村居条块结合的垂直管理体制转型为以块为主的网络化社区管理模式。以润州区为例,由于镇江城市中心的南移,该区已逐渐成为镇江的主城区。目前,辖区仅保留了1个乡镇。其他乡镇都已改为街道,传统的村居组织也基本转型为社区。因此,社区组织作为一种以地域为基础的经济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社区建设理所当然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不辱使命,务必要以服务社区建设为切入点,积极运用司法之力推动社区管理的完善和发展,实现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社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服务社区建设是基层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抓手。

  二、基层法院服务社区建设要注意把握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社区建设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社区管理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基层法院要围绕社区建设的司法需求,从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入手,重点在协助社区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抓推进和创新。

  一是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在司法工作实际中,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保障社区外来人口的劳动权、居住权、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给予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融入社区,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二是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司法资源优势,帮助社区建立健全对判处管制、缓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以及涉毒犯罪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社区组织的协同作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参与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上,法院应当致力于帮助社区建构和完善特殊人群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司法服务工作与社区居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结合,在及时解决好社区建设中出现的物业管理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环境保护纠纷等基础上,突出指导服务理念,积极帮助社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对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自主管理水平。

  三、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抓好司法延伸服务

  要进一步加大送法进社区工作力度,通过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和法官工作室等形式,将司法便民服务直接延伸到社区群众的家门口。要大力学习实践“陈燕萍工作法”,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化解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深入社区巡回开庭和调解,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