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制定各审判条线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次数:328
为进一步细化全省法院各审判条线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日前,江苏高院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全省法院立案信访、民事、刑事等七个审判条线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这是继前不久制定出台《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办法》后,江苏高院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各审判条线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省法院已经构建了全方位、主体化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体系,这必将推动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审判条线考评办法以《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办法》为统领,将考评全院的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审判条线,做到细化责任单元、责任分解到位,形成以条线为支撑、上有部署、下有落实、层层有压力、个个有担子、齐抓共管、协同发展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态势。
今年以来,江苏高院始终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组织发动,狠抓工作部署,狠抓责任分解,狠抓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考核,全力以扎扎实实的举措,不断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向深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