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如皋市经济开发区法庭的“假日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民转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事情源于一起民事纠纷,因处置不当,双方发生冲突,纠缠中被告夏某打伤原告张某,致其左眼失明。事发后,尽管双方曾为民事赔偿问题自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本院,提出高额赔偿请求。审理中,原告张某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承办人顾雪红了解到被告夏某涉嫌犯罪,且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相让,到案发地迅速组织双方调解,因意见不一,调解搁浅。但承办人并没有放弃,考虑到被告在先前调解中能真心悔过且愿意赔偿,决定利用星期六的休息时间继续召集双方到庭调解。调解中,承办人从本案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阐明相关民事、刑事法律规范,充分阐述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对追究刑事责任量刑的影响,从情、理、法等方面剖析利弊得失,双方当事人最终被承办人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和不惜放弃休息加班调解的敬业精神所打动,被告充分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自愿在已给付的赔偿款之外,另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计66000元,且当即履行,原告表示谅解,当庭出具谅解书。至此,该赔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以来,开发区法庭高度重视并贯彻落实各种司法便民措施,根据案件实际需要,有机发挥假日法庭作用,广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使一批民事纠纷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