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着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域化解涉诉矛盾
作者:沙友飞 发布时间:2010-04-14 浏览次数:248
近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斌作出重要批示:“南通法院坚持以人民法庭为前沿阵地,从改革入手,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地域,这种做法很好。它能收到综合效应,望你们认真总结,扩大战果,取得更好成绩。”
近年来,南通两级法院紧紧抓住人民法庭建设这个重点不放松,坚持将工作重心下移,增设基层人民法庭,充实法官队伍,扩大工作职能,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乡村。优化法庭布局。南通中院党组根据社会矛盾纠纷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了“巩固农村法庭、增设前沿法庭”的工作部署,从2006年全市19个法庭扩大为2009年的25个。先后在人口集中、流动人口多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迅速的崇川区、洋口港区、如皋港区和三星镇工业园区新设人民法庭,另外还迁移和恢复2个法庭。工作重心下移。2009年全市法院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达到22000多件,占全市民商事案件总量的43%以上,确保了矛盾纠纷更快更有效地化解在基层。拓展工作职能。打破了过去立、审、执分开的工作模式,赋予人民法庭立案、执行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根据农村和乡镇商品经济交易活跃的形势,恢复人民法庭的民商事审判功能,使乡镇农村中发生的简易、小额商事纠纷在人民法庭就近解决,及时维护经济秩序,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