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三步走”调解刑事自诉案件效果好
作者:涟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14 浏览次数:277
涟水法院历来重视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三步走”调解工作法,去年以来受理50起自诉案件,仅判决一件,调解撤诉率达98%,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当地避免矛盾激化。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深入到案发当地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在送达法律文书时,要求邀请当地村组干部一同前往,一方面向当事人宣讲法律、阐明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动员村组干部做当事人情绪稳控工作,有效地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
二是依法查明事实分清是非。针对自诉案件取证难的特点,涟水法院规定了三见原则,即见事发现场,实地勘验;见双方当事人,走访座谈;见目击证人,核对相关事实。
三是动员一切力量开展调解。除全员、全程调解外,还将全庭干警分成两个小组,分别负责做一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还注重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村组干部、人民陪审员参加调解,必要时还将范围扩大至当事人的亲属、朋友和与之熟悉的周围群众,用亲情、友情去感染当事人,取得了很好的调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