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在深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中,将纠纷分流化解、源头控制治理、信访清理压降作为“重头戏”,坚持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从根本抓起,扎实有序地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季度,受案数已控制住大幅上升趋势,比去年同期下降2%,涉诉信访比去年同期下降35%

 

一、抓牢“四个环节”,夯实源头控制治理基础

 

源头控制治理是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关键基础。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压降存量与控制增量并重,努力抓好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做好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牢立案环节。充分发挥立案环节中的诉讼指导    服务功能,引导当事人正确的诉讼,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快速立案、快速分案,体现快速高效;对当事人不合理诉求或无理诉求,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诉讼风险,防止当事人因盲目诉讼导致败诉形成上访信访源。

 

二是抓牢分案环节。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分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随机分案,坚决杜绝非程序化指定部门、指定人员办案的现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严防“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同时也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而形成缠诉缠访。

 

三是抓牢定案环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合议庭、独任审判案件定案管理暂行规定》,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发挥院、庭长、审判长监督把关作用,把握好案件质量关口。

 

四是抓牢结案环节。一方面在确保裁判公正性的基础上,做好案前释明和案后答疑工作,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另一方面抓好宣判、送达、卷宗归档与后期手续的规范化运作,防止留有隐患。

 

二、发挥“四项功能”,拓宽纠纷分流化解渠道

 

纠纷分流化解是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环节。当前,人民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始终处于高位运行态势,而人少案多矛盾又异常突出,因此,纠纷分流化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该院从四个方面着手,将案件进行分流化解,努力追求“案结事了”。

 

一是发挥诉调对接工作功能。该院注重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了以立案庭为统领、各职能庭和人民法庭为主体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立案庭有全院诉调对接网络图,立案庭和各职能庭与公安、劳动、卫生、工会、妇联以及社区等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各人民法庭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当地民调组织建立对接关系。今年以来,已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34件,出具民事调解书79份,既减轻工作压力,又加快处理节奏,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是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诉讼服务中心不仅通过诉讼引导分流掉部分纠纷,而且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一部分纠纷。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引导当事人130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00余份,查询案件300余件,约见法官1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50余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三是发挥巡回审工作功能。着力推进“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初步建立了“三点合一、点面齐推、立足基层、共建和谐”的工作模式。在全市14个乡镇司法所和259个行政村(居)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特约调解点和诉讼服务点,要求所有涉农案件、家庭伦理纠纷一律到当地开庭调解,并通过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熟谙纠纷背景、了解风俗人情的优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已通过巡回审理方式成功调处涉农及家庭伦理纠纷案件300余件。

 

四是发挥案件回访工作功能。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该院开展了三种形式的回访工作:开展常态性回访,随机抽取案件了解当事人对法院执法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开展重点性回访,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采取跟踪式回访,了解纠纷化解的效果;开展专项性回访,专门对达成调解协议未当庭履行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履行情况。对“案结事未了”的案件,进一步答疑释明,督促履行,促进案结事了,避免潜在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回访案件36件,跟踪化解矛盾12件。

 

三、守紧“四条防线”,提升信访清理压降效果

 

信访清理压降是法院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紧要关口。该院对于重点信访案件,守紧排查隐患、落实稳控、畅通渠道、严格责任四条防线,切实做到“排得出、稳得住、化得了。”

 

一是排查隐患防风险。对历年已结及在办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到“四查明”:即查明当事人目前状况、查明当事人思想动态、查明当事人主要社会关系、查明相关案件审判执行情况。积极评估预测维稳风险,通过对去年赴省进京信访人员进行排查,共计排查出重点信访人员54,采取有效措施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2件,对其余重点信访对象积极采取稳控措施。

 

二是落实方案防激化。对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当事人上访的案件,制订严密的化解方案,确保不留漏洞、确保万无一失。院、庭长亲自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息诉教育的稳控工作,并落实与当事人住所地的街道、所在单位及案件相对方的协调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畅通渠道防延误。建立全方位接访平台,坚持24小时信访值班和无条件接访制度,确保随时接访;建立多层次接访平台,每天安排院长、庭长以及承办法官轮流接访,确保正常信访渠道的畅通无阻;建立宽领域接访平台,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密切掌握信访人动向,形成联动接访的合力。

 

四是严格责任防渎职。出台《信访工作失职问责办法》,全面落实源头预防责任、信访首办责任和领导包案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问题、谁负责解决。严格责任追究,凡因维稳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力,导致重大涉诉信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并层层追究责任。由于措施得力,该院在“两会”期间实现进京访“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