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四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一日执结
作者:曹涌 发布时间:2010-04-13 浏览次数:504
执行法官接案后,立即着手对四起案件进行调查,得知唐某还有商业险120000元的情况下,将唐某所有商业险扣划至法院。同时又亲自到唐某家中上门做工作,向其讲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让她换位思考,对方因为交通事故,已经遭受了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如果赔偿款再不能及时到位,会陷入更为痛苦的深渊。唐某在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下,深感愧疚,当天将剩下的赔偿款50000元全部交到法院。同时,整个执行过程全部向执行申请人公开。当四名申请人于案件立案当天即全部拿到执行款时,都不敢相信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执行到位,无不被开发区法院法官如此高效的工作作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