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安全措施不到位 受害人酒后失足落水亡
作者:颜永刚 吕群 发布时间:2010-04-13 浏览次数:480
城市道路改造中,施工方某建设公司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受害人胡某酒后行为控制能力降低,从施工桥梁处落水身亡。
2009年3月,海安县城长江路段改造。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泰宁桥段的道路及桥梁施工工程。该公司在施工地段入口处张贴了海安县公安局关于施工路段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告,在施工桥梁两端设置路障,阻止行人通过。
城市道路改造中,施工方某建设公司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受害人胡某酒后行为控制能力降低,从施工桥梁处落水身亡。
2009年3月,海安县城长江路段改造。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泰宁桥段的道路及桥梁施工工程。该公司在施工地段入口处张贴了海安县公安局关于施工路段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告,在施工桥梁两端设置路障,阻止行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