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项目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扬州中院结合自身工作特色、工作内容,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一院一品牌、一线一特色”社会管理创新品牌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梳理创新项目,品牌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方案》对各法院、各条线自身的优势和工作特色进行了梳理,整理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涉诉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综治参与促进等五大品牌项目、共计20项品牌化社会管理创新内容。其中“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诉调对接模式、基层法院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四机关“四位一体”刑事和解模式、“司法流动服务站”等品牌项目已经效果初显,形成一定特色品牌效应。

 

扬州中院拟以品牌争创活动为抓手,加大两级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力度,逐步完善“条块结合、条抓块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格局,努力形成集中组织、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工作体系。力争实现每个法院至少有1个品牌项目在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有影响,一个条线至少有一个项目在全省同类条线中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