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江法院三重合力调整审判管理策略
作者:陈婷 发布时间:2010-04-13 浏览次数:285
针对目前政法机关开展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着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审判工作大局的新形势,平江法院审管办及时调整审判管理策略,明确当前审判管理工作的三个重心。
一、着力扑重点,部署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一是调整案件质量评查重心,除对重点涉诉矛盾纠纷案件定期开展专项评查外,在日常的案件抽查中,对判决结案案件引入以法律文书质量、各环节法律释明以及服判息诉工作等为重点内容的评查节点,一旦发现这些方面存在疏漏或者需要进一步做工作的,及时向业务部门发放《化解矛盾纠纷建议表》,提出相关建议,进行涉诉信访风险预警和提示。二是加强对上诉率、发改率以及申诉投诉率等审判效果类指标数据的分析研究和通报力度。三是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对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办案作风以及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四是有针对性地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交通事故等敏感案件开展庭审考评。
二、倾力促均衡,强化对均衡结案的动态管理。一是重点开展均衡结案专项调研分析,吃透事关均衡结案度的数据指标间关系,分析差距所在,围绕部门间人案比落差大、执行案件办案节奏不均衡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究,提出除集中清理等突击结案方式以外,可以均衡结案均衡配置的有效方案和建议。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一系列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完善调解技巧、工作方法以及培养良好的司法习惯,全面提高调解、执行等各项司法能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从而带动整体审判质效指标的提升。三是加强对各项基础工作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动服务于司法大局,全面激活整体审判工作运行。
三、全力破难题,推动执行指标与审判指标的同步优化。针对我院执行指标相对落后的现状,一是开展对执行案件的专项评查,对查封财产、评估拍卖、款物交接、暂缓执行、程序终结等节点进行重点摸排,协助执行部门寻找提高质效的有效方法,促进全院质效指标的整体提升。二是加大对执行案件办案进度的通报力度。每月梳理通报5个月以上未结执行案件,对10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执行部门定期向审委会汇报,对连续扣除审限2个月以上未恢复审限的案件发出催办通知。三是全力配合清理执行积案与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两项活动,力争我院的执行指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