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的案件,被告最终承担在网络上公开发布道歉申明且保留四个月的“特殊”责任。

 

王某是常熟市任阳中心小学的一名教师,某天突然发现在常熟零距离、常熟市政府网、常熟便民网、虞城热线谈天说地论坛、虞山风论坛、百度常熟吧中有题为“霸道女教师动用‘所谓的特权’抢夺我的结婚场地”的帖子,帖子中直接提及自己的名字及工作单位,且用了“霸道”、“自私自利”、“缺乏道德”、“品德低下”的字眼,张某看后十分气愤,一纸诉状将发帖者刘某和吴某诉至法院。

 

法院通过查寻发帖的IP地址,证实帖子确为刘某和吴某所发。且法院也依法认定帖子内容的确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后在法官调解下被告承担在网络上赔礼道歉的“特殊责任。

 

由此法官提醒老百姓:网上发帖要注意措辞及分寸,不可认为虚拟世界发帖无迹可查,就能肆意侵害他人名誉,网络恶意毁人名誉者必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