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中的均衡结案指标,坚持以结案均衡度来衡量审判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把结收案比作为法官月考评的主要指标之一。该院第一季度结收案比为67.99%,同比增长9.24%,为实现审判工作良性运转打开了局面。

 

一是把均衡结案理念定位为符合司法规律的理念。要求审判法官审慎地处理好审限内结案率与均衡结案的关系,树立均衡结案的正确理念。一把手院长下达“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确保均衡结案”的目标任务,每月院长办公会调度,确保月与月之间达到结案数量均衡,结案数量与目标任务均衡。

 

二是把加强审判管理作为提升均衡结案的抓手。审管办负责均衡结案的检查、通报、督促等工作,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定期对审判法官的审理期限进行通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通过案件排期开庭、统一报结标准和程序,加强案件流转的审限监控,通过动态监控结案进度,及时对未结案件进行催告和警示。

 

三是把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作为提升均衡结案的基础。一方面继续合理配置审判人员,突出办案第一要务,把综合部门有审判经验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另一方面继续内挖潜力,实行专业化合议庭,提高审判效率。在根据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民一庭成立了建筑工程、医疗事故、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类型的专业化合议庭。另外积极探索群体性纠纷解决对策,努力通过寻求支持、外借助力及时化解矛盾。

 

四是把兑现奖惩机制作为提升均衡结案的保障。将均衡结案率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实行月考评、季度考评与全年考评相结合,实现结案数量与目标任务均衡。同时与奖惩联系起来,对均衡结案工作做得好的法官给予奖励,在评优评先或者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反之,则予以批评或者延缓晋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