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健全六项机制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
作者:钱新才 发布时间:2010-04-12 浏览次数:271
常熟法院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以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不断健全六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由部门信访员实时收集本部门的信访信息,统一上报至院立案信访部门,遇有重大涉诉信访信息即时层报至院领导及时应对。坚持定期排查及党和国家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排查相结合,由立案信访部门对全院的信访信息进行“日登记、周统计、月汇总”,筛选不稳定因素,形成书面处理意见提交涉诉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初信初访负责机制。坚持首问负责制,明确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着力做好初信初访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和苗头性问题化解工作,以“人要稳控,事要解决”为目标,提高处理初信初访成功率,严防初信初访演变成上访老户,严防一般信访问题引发重大信访后果。
三、健全人民来信来访处置机制。建立一套人民来信办理制度,由“一把手”亲自处理、部门具体负责,确保流程畅通,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具体办理责任人负总责、批转领导负连带责任,并坚持每月通报检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有效办结。
四、健全院长接访制度。一是定期接访。明确每周五为院长接待日,在信访窗口部门予以公示,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来访当事人。二是带案下访。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协调、带案下访,当场解答来访人的咨询,做好当事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五、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积极配合、法院主办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稳控、化解等联动机制,力争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在第一时间解决纠纷,争取矛盾化解工作的主动性。
六、健全诉前矛盾化解机制。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前移调解阵地,切实强化诉前调解的工作力度。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并通过委托调解、指导调解等机制与镇(村)调解组织形成联动格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充分发挥该院“村村都有审判点”的优势,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开展巡回调解,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