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积极构建民意沟通“八大机制”
作者:李婷婷 发布时间:2010-04-12 浏览次数:268
今年以来,苏州市金阊区法院为更好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构建并畅通民意沟通“八大机制”,确保司法审判工作与民意实现良性互动。
一、沟通联络制度。定期编发《人大联络专刊》、《法院工作通报》,向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机关部门、各街道及时汇报、介绍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及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廉政监督制度。聘请人民群众代表担任法院工作廉政监督员,法院定期向监督员汇报重大执行工作;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有影响执行案件,邀请监督员到执行现场跟踪监督。
三、院长接待制度。每周星期四为院长信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接访的事项,由院长直接办理或督办。该制度已实施20多年,每年接访群众近千人。
四、案件回访制度。每年对相应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尤其对发改案件、重大拍卖评估案件、赴外地出差审理、执行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询问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办案法官是否存在不洁行为,并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审核。
五、送法社区制度。每月第10日确定为“社区服务日”,有计划进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活动,为社区送法、普法,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直接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六、巡回法庭制度。选择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交通事故等案件在辖区内开展巡回审判,使人民群众能够接近司法审判并能就案件审理提出意见,对这些反馈意见及时回复,并针对查找,切实提高司法水平,并在进行裁判时充分考虑群众意见。
七、判后答疑制度。探索审判公开新形式,通过公开审判过程、鼓励群众旁听庭审、推行判后答疑、强化信息采编和对外宣传等方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法院,并监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八、司法上网制度。利用互连网等先进科技手段,及时发布重大案件的开庭公告、裁判文书,让社会公众及时、便捷地了解该院司法信息。建立即时交流平台,掌握民生需求,加强和改善自身工作,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