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20106720时许,张某酒后在323省道某路段带领工人园林绿化时,见电信局架设在此的电线杆妨碍其施工,遂雇佣铲车将电线杆铲断,造成三根24芯通信光缆(其中国防通信光缆一根)被损坏扯断,三根光缆线杆被铲断,共计阻断影响互联网用户7318840户,阻断时长3分钟。经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损坏电缆市场修复价格为93885.88元。

 

事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赔偿了电信局经济损失人民币93885.88元,电信局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张某犯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由于过失致使公用电信设施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存在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遂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现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