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弱丈夫不堪忍受妻子的家庭暴力,一年内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近日,滨湖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结束了两人10年的不幸婚姻。

 

郭某离婚后认识了汪某,由相识到相恋,2000年他们登记结了婚。两人在一起,妻子汪某看起来要比丈夫魁梧一些。郭某称,因婚前缺乏了解,汪某在婚后暴露出种种恶习,赌博、酗酒,并使用暴力对其进行殴打、恐吓、威胁,导致夫妻感情日益恶化。20093月,不堪妻子暴力的郭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以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因为郭某的职业是公交车司机,需要注意休息,为躲避和妻子的吵闹,他搬到了母亲家。一天,刚停好车的郭某,被汪某从车上拽下来,当街一顿暴打。忍无可忍的郭某只好再一次诉至法院,立誓逃离妻子的家庭暴力。

 

庭审中,妻子汪某称除非郭某支付其13年的房租金11.7万元,并归还其父亲欠款1.7万元,否则她不同意离婚。考虑到汪某是外地人又无工作,先生自愿补贴汪某房租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曾起诉要求与汪某离婚,在未被准予离婚之后,夫妻关系并无改善。郭某再次起诉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依法判决准予郭某和汪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