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提成 洗浴中心老板被判刑
作者:何娟 发布时间:2012-06-04 浏览次数:726
洗浴中心生意冷淡,身为老板的王某便开始以容留卖淫女卖淫的方式招揽顾客并收取提成,未曾想,事后一个月便东窗事发,而被判处了徒刑。
原来,2012年1至2月,被告人王某在离东台市区稍微偏远的地方开设了洗浴中心,由于地理位置原因,生意一直不好。后在看到某法治电视节目后,王某顿时开窍,何不用卖淫女来吸引顾客?但其深知组织小姐卖淫违法,生意肯定做不长,于是就采取容留妇女卖淫,自己加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算是一举两得。
经王某多方联络后,分别容留2名卖淫女共计卖淫4次,并与卖淫女约定一次卖淫价格为160元,按五、五分成,先后在其洗浴中心的敲背房内容留卖淫。没想,到第四次时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很快就粉碎了王某的如意算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从事卖淫,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致使他人卖淫得以实现,构成容留卖淫罪,最终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