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媒体聚焦灌南法院执行员刘金宝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10-04-09 浏览次数:295
刘金宝2001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灌南县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始终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心怀大局、情系百姓,8年执结案件1100多件,创造了执行工作 “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不凡业绩。去年6月2日,他作为全国基层法院唯一代表,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受到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灌南县法院、灌南县委、市中级法院、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了向刘金宝同志学习的决定,灌南县和连云港市两级新闻媒体对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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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刘金宝是省委宣传部确定的今年全省重要先进典型之一。省委宣传部组织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多家省级主流媒体擅长撰写人物通讯和有关报道经验的记者集中采写刘金宝的先进事迹,并落实重要版面和时段进行宣传。其中,广电媒体将于12日推出刘金宝的先进事迹报道,其它媒体将于13日推出刘金宝的先进事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