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内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9家主流媒体专程赴灌南县法院,集中采访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 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刘金宝在工作岗位上践行司法为民的感人事迹

 

刘金宝2001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灌南县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始终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心怀大局、情系百姓,8年执结案件1100多件,创造了执行工作 “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不凡业绩。去年62日,他作为全国基层法院唯一代表,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受到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灌南县法院、灌南县委、市中级法院、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了向刘金宝同志学习的决定,灌南县和连云港市两级新闻媒体对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47举行的省级媒体集中采访刘金宝先进事迹的座谈会上,连云港中院薛剑祥院长向记者们介绍了刘金宝的先进事迹。他指出,刘金宝同志多年来在执行工作岗位上  胸怀大局、忠于职守、心系群众、廉洁办案,做到了不为金钱所诱、不为权势所迫,不为人情所动,完整地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他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全面宣传和学习刘金宝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配合媒体,充分挖掘事迹,深刻提炼精髓,把宣传和学习刘金宝同志先进事迹的过程,变成接受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洗礼的过程,变成感受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凝聚力和生命力的过程。从而更加牢固地树立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更加努力地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据悉,刘金宝是省委宣传部确定的今年全省重要先进典型之一。省委宣传部组织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多家省级主流媒体擅长撰写人物通讯和有关报道经验的记者集中采写刘金宝的先进事迹,并落实重要版面和时段进行宣传。其中,广电媒体将于12日推出刘金宝的先进事迹报道,其它媒体将于13日推出刘金宝的先进事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