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涉诉矛盾化解注重“三个延伸”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作者:涟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09 浏览次数:271
自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活动开展以来,涟水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做到“三个延伸”来促进涉诉矛盾化解,杜绝矛盾激化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一是向前延伸,注重庭前指导。就农业承包、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常见民事纠纷编写《法庭快报》3期,就案析法,召集乡镇人民调解员座谈会2次,举办民调人员培训班1期,交流民事纠纷调解技巧,提升民调人员业务技能。人民法庭在实行全天候驻庭办公的同时,积极推行巡回办案,积极邀请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经邀请协助调解的人员,都能够通过自身优势寻找纠纷症结,有针对性提出调解方案,有效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二是向后延伸,做足判后释法。在部署“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中,该院即把“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一判了之”作为重点整改对象,强调既要打开“法结”,又要打开“心结”,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释法过程中充分注重释法的便民性,将判后释法工作与上门回访当事人相结合,法官通过主动询问和回答提问,消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把判后释法工作做细做实,既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又提高群众法律知识。
三是向外延伸,加强法制宣传。发挥巡回审判法制宣传优势,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巷尾街头,争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释法”,积极组织法官到村组、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加大宣传法院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举措,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及优秀干警的先进事迹,增强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