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启动“调解百日竞赛”活动,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采取五项措施浓厚调解氛围,提高调解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调解理念。重视调解,确立调解是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审判理念。以自愿、合法、中立、公开、效率、便民的原则,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并把调解与和解的理念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和其他社会化解全过程。

 

二是营造调解氛围。通过比调解艺术、比调解效果、比调解率,评选先进,树立典型,倡导调解;院领导积极发挥调解示范作用,为一线法官做表率;使“调解优先”的原则和理念入脑入心,浓厚主动调解和自觉调解的工作氛围。

 

三是创新调解举措。把握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找准争议焦点,将法、理、情有机结合,因案施策。采取案例引导、法律解释、调判利弊对比等方法,准确把脉当事人心理,以亲情、友情、社会道德引导当事人,促成调解。

 

四是丰富调解形式。明确法官为诉讼调解的责任主体, 发挥及时、就地调解等便民简捷的调解优势;辅以院庭长参与层级调解以及委托调解、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的调解渠道,加强对人民调解效力确认,调动有利因素,提高调解成功率。

 

五是总结调解经验。定期组织业务学习,进行调解研讨,总结调解经验,促进调解质量不断提高。院领导和审管办深入检查,加大对部门和法官调解工作考核,加大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调解情况通报,鼓励调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