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出台《关于举报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奖励办法》
作者:尹春妮 肖永明 发布时间:2010-04-09 浏览次数:311
近日,赣榆法院出台《赣榆县人民法院关于举报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奖励办法》,并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随案发放、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该《办法》规定,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即根据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的详略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举报的范围包括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等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对象包括该院及所属庭、局、室、队、科及其工作人员。
《办法》还确立了信息保密制度,明确规定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材料以及领取奖金资料进行保密,防止因泄秘使举报人受报复而使其合法权益受损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