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个到位”推进当事人信用体系建设
作者:王宏 徐力 陈瑶 发布时间:2010-04-09 浏览次数:283
为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睢宁法院积极创建当事人信用信息体,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为进一步助推能动司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为推进社会动员与管理,该院深刻认识县委县政府关于大众信用管理的必要性问题,坚持弘扬“守法、守信,向善、向上”的睢宁人民精神,强化当事人信用管理。
二是确保日常管理到位。该院成立由一名副院长兼任主任,监察室主任及各业务庭庭长为副主任的信用信息办公室,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精的人员为信用信息采集员,
并坚持随机督察,确保日常管理工作到位。
三是确保基础设施到位。根据工作需要,该院专门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建立与县、镇、村三级信用信息采集网络,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征集,准确评估。同时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该院在窗口单位选择适当的位置将《睢宁县大众信用信息评估细则》(试行)进行公示。
四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照依法征集、不溯及以往、客观、公正的原则,强化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社会管理制度和,该院将“个人履行合约民事诉讼败诉信息”、“个人民间借贷民事诉讼败诉信息”、“非法集资刑事处罚信息”、“违法放贷刑事处罚信息”、“个人涉及诚信导致民事败诉信息”、“个人受到刑事处罚信息”和“个人进入被强制执行程序信息”等大众信用信息归类梳理,及时、准确、全面地录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于每月五日前按时向县大众信用信息办公室上报,为信用信息的科学管理与有效使用提供可靠的依据,为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益的帮助。